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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布日期:2023-08-25 08:39    

一、事项名称: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事项简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无需失业人员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自取

七、收费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5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湖滨区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湖滨区社会失业保险中心0398-295315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湖滨区社会失业保险中心0398-295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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