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二、事项简述: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年根据新的文件确定是否延续执行)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职工本人或领取失业金年人员可以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三、办理材料: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自取
七、收费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5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湖滨区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湖滨区社会失业保险中心0398-295315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湖滨区社会失业保险中心0398-2953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