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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湖滨区科创大厦A10

联系电话:0398-2958528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儒  

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闫霜梓

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英芳

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莫毓楠

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茹蕴泽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党委系统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工作。

(二)发展规划股

 研究提出关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民政、残疾人等社会事业领域和产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监测指标体系,跟踪分析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评估督导等。研究提出民营经济产业发展方向,指导民营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负责促进二、三产业民营经济发展、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工作;负责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指导服务民营经济参与区域及国际交流合作;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等。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

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担信息引导等工作。提出全区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按规定做好各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各部门业务目标的制订、分解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研究拟订全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审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等审批事宜;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拟订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综合分析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

(四)工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股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战略支撑产业、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指导双创基地建设;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技术经济安全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区发展规划。承担全区数据领域对外合作、数据安全相关工作。拟订和实施全区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订数据相关规章草案、管理制度和指标标准规范。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物价办公室

负责制定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物价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负责全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农业产品、交通运输和指定销售商品的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的有关价格调整听证会;依法开展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的监管工作,治理乱收费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六)能源规划建设股

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省、市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

(七)区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区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八)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股

负责全区粮食相关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落实,负责全区粮食国家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油流通统计制度;研究提出粮食流通、物流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收购、销售计划和动用的建议;贯彻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和有关技术规范,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区粮油科技、仓储、物流、加工、主食产业化、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及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下属事业机构:

 1、三门峡市湖滨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如下:

(一)综合服务股。拟定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方案、措施;负责组织重点项目会议、活动、检查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工作;负责日常文电处理,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承担主管部门和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运行推进股。负责研究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统筹协调全区项目谋划、包装、储备工作,负责省、市、区三级重点项目的征集、选报和动态管理,以及年度省、市、区重点项目台账管理、进度报送、现场核实、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运行分析监测工作;负责列入省、市范围的重大项目、三个一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债、一般债项目的联审联批手续代办工作;组织和协调其他区级重点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列入省、市范围的重大项目和三个一批项目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其他区级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做好工程推进协调工作。

(三)资金保障股。开展政策性资金筹措研究工作,根据研究成果谋划和包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债、一般债项目等各类建设资金项目,负责前期手续整理工作和后期跟踪落实工作,加强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服务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楼628

 2、三门峡市湖滨区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营商环境服务协调工作,受理投诉、举报,转给相关行政部门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满意度评价;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举措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具体复制推广意见和建议,制定实施方案和路线图,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研究制定我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开展全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工作目标;承担全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湖滨区科创大厦A10A1007

 3、三门峡市湖滨区区域协作服务中心(三门峡市湖滨区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发展中心),正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根据《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开展晋陕豫三省边缘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工作,拟定区域交流合作工作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区域交流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全区区域合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日常联络、合作交流、互通政策等工作;承担全区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鉴定;承担节能监察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开展能源生产、利用等活动的事中事后管理、分析、核查等技术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湖滨区科创大厦A10A1003

4、三门峡市湖滨区价格认证中心,正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价格法》《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机关开展区级纪检监察、司法及行政工作中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价格认定等方面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湖滨区科创大厦A10A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