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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和2024年区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8 09:53    

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湖滨区《关于变更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和2024年区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湖财预〔2024〕527号)文件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省级和区本级资金。

二、资金规模:89.57667万元。

三、资金用途:变更2024年湖滨区项目管理费、2024年湖滨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贴2024年湖滨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支出。

四、分配依据:根据《关于2024年湖滨区第四批衔接资金项目和高庙乡、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办项目变更批复的通知》(三湖巩固脱贫组(2024)7号)文件。

五、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六、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

国家12317

湖滨区财政局:0398-2957337

湖滨区乡村振兴局:0398-3058918

监督邮箱

湖滨区财政局电子邮箱:hbqnck@126.com

湖滨区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hbfupin@163.com

通讯地址

区财政局:湖滨区河堤路与上阳路交叉口东50米

区乡村振兴局:湖滨区六峰南路与河提北路交叉口北

附:

527.pdf


   湖滨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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