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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8 09:53    

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湖滨区《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湖财预2024〕604号)文件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二、资金规模:260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我区2024年湖滨区产业奖补、2024年湖滨区崖底街道陈宋坡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2024年湖滨区磁钟乡杨家洼村农业机械项目等项目资金。

四、使用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崖底街道办事处、磁钟乡。

五、分配原则:根据《关于2024年湖滨区第四批衔接资金项目和高庙乡、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办项目变更批复的通知》(三湖巩固脱贫组(2024)7号)、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批复《关于2024年湖滨区第五批衔接资金项目批复的通知》(三湖农领(2024)7号)文件。

 六、分配结果:将各乡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

国家:12317

湖滨区财政局:0398-2957317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0398-2772013

监督邮箱

湖滨区财政局电子邮箱:hbqnck@126.com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hbqnyjbfk@163.com

通讯地址

区财政局:湖滨区河堤路与上阳路交叉口50米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虢国路与永安街交叉口西200米涧河街道院内

 

 

 附:

604.pdf


 

                      湖滨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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