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湖滨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湖滨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体育局 三门峡市湖滨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局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湖滨区审计局
2021年8月23日
湖滨区教育体育局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教文〔2021〕68号)精神,结合全区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各学校要以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提供减免费服务。
(二)坚持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三)坚持家校合作原则。学校和教师是课后服务的组织实施者和主力军,家长是开展课后服务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密切合作,相互支持,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和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区属义务教育阶段有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
三、服务时间
根据中小学生学习实际需求和季节变化等因素,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天11.5小时。
冬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6:30至18:00,中学为17:10至18:40;
夏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7:00至18:30,中学为17:30至19:00。
小学一、二年级可适当缩短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特殊情况需报区教体局核准。
四、服务学校
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市四小、市六小、滨河小学、德馨苑小学、开发区实验小学、崤山路第二小学、向阳小学、市五中,共11所公办中小学。
五、服务内容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体艺活动、社团活动、课外阅读、手工操作类、学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为主,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科技创新、社团活动等兼顾进行。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社团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六、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学校按照合规合法的标准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采用学校+志愿者方式,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七、收费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以学期为节点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免除其家庭承担部分。
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省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收费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官网公示,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监督和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确保服务经费管理规范、公开和安全。
八、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并报区教体局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学校周边社会实践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明白卡,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可采取跨年级、跨班级分类编班的方式进行,每个课后延时混编班以3050名为宜,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德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校本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九、组织管理
(一)完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湖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统筹、协调、审批、指导和监管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指导中小学实施课后服务工作;发改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核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性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负责对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性收费进行专户管理和按时拨付,保障课后服务工作正常运转;人社部门负责将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性收费审计工作。各部门协同合作,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协力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体,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课后服务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要建立各处室分工合作,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对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各学校制定的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上报教体局审批、备案。
(三)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讲新课,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教体局将定期到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履职不到位或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严格追责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方案自2021年秋季开学始实施。
附件:湖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湖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亢 晓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 晔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红梅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李连风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 华 区发改委副主任
段晓环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天才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景美 区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李连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