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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5-03-06 16:16    

一、幸福河湖建设

根据河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豫河[2022]1号文、三门峡市河长办(三河[2022]16号)的相关文件精神,湖滨区河长办于2024年将黄河湖滨区段申报为省级幸福河湖并开始创建工作。

坚持以河长制为抓手,通过党政主导、水利主抓、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形式,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按照现状评估存在的问题短板或者需要加强提升的方面,提出具体建设任务。积极申请本级资金支持,对接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将沿线各类项目整合到总体创建方案中,充分挖掘沿河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展示湖滨区的历史民俗文化、水文化、以及生态文化。目前已完成幸福河湖方案省级评审。

二、河长制责任制落实

1.河长巡河情况

湖滨区河长办紧抓河长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各项河长制工作职责。区、乡、村各级河长认真履职,认真完成巡河任务,2024年累计完成巡河1306次,全区巡河率99.6%,其中区级河长巡河23次,乡级河长175次,村级河长1108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巡河频次,区级河长带问题巡河,对于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沟通协调,均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对今年以来未巡河的2位村级河长进行了批评指正,要求他们提高认识、强化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同时坚持每周三、周五提醒未巡河河长及时完成巡河任务,注意巡河长度和巡河时间,在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2.河湖健康评价

为深入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更“有效”,根据水利部《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1号)及三门峡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三河办[2023]2号)文件要求,区河长办开展对湖滨区东涧河河流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东涧河的健康评价和档案编制工作。

3.涉水行政执法

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落实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三、水域岸线管理

1.河湖“清四乱”

2024年,湖滨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部署要求,聚焦“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以河湖库“清四乱”为重点,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河道垃圾、阻碍河道行洪物、入河排洪口排污等问题,做到发现一处、交办一处、清理一处,以高压态势确保河湖库“四乱”清理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河道采砂

湖滨区河长办积极组织人员对管辖范围内四座水库、青龙涧河及其支流和黄河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同时积极落实好区、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制度,把加强日常管理作为河道采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落实巡查责任,对采砂活动采取疏堵并举,以堵为主,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等形式,杜绝非法采砂行为的滋生蔓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经过排查,我区无河道、水库等重点水域采砂行为。

3.水域岸线管控

对河湖进行动态监测,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黄河、青龙涧河、山口河和吉家河进行巡查,彻底摸清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现状。确保河岸无垃圾,无妨碍、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现象。通过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防洪和水资源规划编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将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作为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再到“有能”的重要抓手。

四、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

强化部门上下协同作业,充分发挥河长办作用,要求并配合环保部门,认真开展河道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国、省断面水质全部达标,配合环保部门全面完成排污口溯源,县城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标,河湖管护、河湖基本面貌良好。

    五、水生态修复

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已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标。积极发挥河长办作用,要求并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完成国土绿化年度任务,经了解,截至目前,未发生破坏湿地生态行为。

湖滨区2024年以来,以持续巩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成果为目标,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以开发建设项目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抓手,精心谋划、真抓实干,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全年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4平方公里,圆满完成了三门峡市政府下达的水土保持年度防治面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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