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涉农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444号)等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实施好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经湖滨区农业农村局、湖滨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湖滨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农村局 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湖滨区关于印发《湖滨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