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意义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含农场职工),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三、补贴面积的界定
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
四、补贴发放流程
农户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登记核实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涉农街道)核实汇总,乡(涉农街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将汇总表纸质版和清册电子版报送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核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和各乡、涉农街道提供的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耕地面积,综合确定区级行政区域内统一的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统一使用社保卡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由指定银行集中发放。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六、监督渠道
咨询监督电话0398—2772016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