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政策公开
按照《河南省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中央财政下达湖滨区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资金9万元,用于支持两个家庭农场开展项目建设,要求为2025年当年建设并于年底前完工的项目。
该项目的支持对象为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家庭农场,要求经营场所在湖滨区境内,主要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且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该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当具备主体资格明确、经营规模适度、基础设施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示范效应突出、社会声誉良好等基本条件。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湖滨区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