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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门峡市湖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日常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8 14:47    

为落实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压实压紧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明确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政府决定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级领导联系非煤地下矿山“3+2”联保制度,各级责任人务必履职尽责,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督察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现将2024年三门峡市湖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日常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门峡市湖滨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27

 

2024三门峡市湖滨区非煤露天矿山日常监管主体及安全风险等级情况.pdf

2024三门峡市湖滨区非煤地下矿山县级领导安全生产包保、日常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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