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规定,结合我区机构设置情况,现将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三门峡市湖滨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pdf
为规范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规定,结合我区机构设置情况,现将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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