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湖滨区《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三湖财预〔2025〕475号)文件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资金。
二、资金规模:中央资金315万元、省级资金269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我区交口乡、高庙乡、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所需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管理费、小额信贷贴息、益贫岗、外出务工补助、雨露计划等项目资金。
四、使用单位:交口乡、高庙乡、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
五、分配原则:根据《关于2025年湖滨区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批复的通知》(三湖农领〔2025〕4号)文件。
六、分配结果:将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4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
国家:12317
湖滨区财政局:0398-2957317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0398-2772013
监督邮箱
湖滨区财政局电子邮箱:hbqnck@126.com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hbqnyjbfk@163.com
通讯地址
区财政局:湖滨区河堤路与上阳路交叉口50米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虢国路与永安街交叉口西200米涧河街道院内
湖滨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