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湖滨区《关于下达2024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湖财预〔2024〕622号)文件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湖滨区本级资金。
二、资金规模:426.15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我区2024年湖滨区项目管理费、2024年湖滨区就业奖补、2024年湖滨区外出务工补助、2024年湖滨区小额信贷贴息、2024年湖滨区崖底街道陈宋坡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2024年湖滨区磁钟乡杨家洼村农业机械项目、2024年湖滨区磁钟乡杨家洼村田间道路硬化项目等项目资金支出。
四、使用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磁钟乡、崖底街道办事处。
五、分配原则:根据关于2024年湖滨区第四批衔接资金项目和高庙乡、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办项目变更批复的通知》(三湖巩固脱贫组(2024)7号)、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批复《关于2024年湖滨区第五批衔接资金项目批复的通知》(三湖农领(2024)7号)文件。
六、分配结果: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
国家:12317
湖滨区财政局:0398-2957317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0398-2772013
监督邮箱
湖滨区财政局电子邮箱:hbqnck@126.com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hbqnyjbfk@163.com
通讯地址
区财政局:湖滨区河堤路与上阳路交叉口50米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虢国路与永安街交叉口西200米涧河街道院内
附:
湖滨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