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湖滨区《关于下达2025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湖财预〔2025〕674号)文件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区级资金。
二、资金规模:区级资金571.81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我区湖滨区高庙乡、交口乡、会兴街道、崖底街道、水利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基础设施建设,益贫岗工资补贴,小额信贷贴息,产业奖补,就业奖补,项目管理费。
四、使用单位:湖滨区高庙乡、交口乡、会兴街道、崖底街道、水利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五、分配原则:根据年初预算和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三湖农领【2025】1号)(三湖农领【2025】4号)(三湖农领【2025】6号)文件批复。
六、分配结果:将2025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1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
国家:12317
湖滨区财政局:0398-2957317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0398-2772013
监督邮箱
湖滨区财政局电子邮箱:hbqnck@126.com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hbqnyjbfk@163.com
通讯地址
区财政局:湖滨区河堤路与上阳路交叉口50米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虢国路与永安街交叉口西200米涧河街道院内
附:关于下达2025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5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湖财预〔2025〕674号)文件.pdf
湖滨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