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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滨区3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6-02-03 08:45    

关于湖滨区3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相关规定,湖滨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以下3家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作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决定:

自医保服务协议解除之日起,上述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法人

医疗机构地址

1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经二路店

孙锋

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路北二街坊18号柚(与经二路交叉口向北50米)

2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召公西路店

孙锋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召公西路山水天玑小区1号楼1层02号商铺

3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黄河西路店

孙锋

河南省三门峡市开发区黄河西路向阳村委会1层2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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