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概况> 列表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春秋路中段
  联系电话:0398-2821364
  传真电话:0398-2821364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党工委书记:金建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成娟
  党工委副书记:于虹
  人大工委主任:侯爱民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刘秋朝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响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宁绍红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高芳迪
  办事处副主任:康海波
  办事处副主任:刘东煜
  副主任科员:曹红兵
 
  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研究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承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突出治安秩序问题排查整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重点人员帮教管控、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控及基层平安建设等基层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四)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五)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
  (七)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对专业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九)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做好人民武装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十三)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十四)负责居民区、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十五)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六)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十七)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十八)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地区交通安全、人民防空等工作。
  (十九)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十)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二十一)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二十二)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二十三)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二十四)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加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十五)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
  (二十六)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二十七)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好红十字会工作。
  (二十八)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二十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基层应急管理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组成:
  ( 一 ) 综合办公室
  负责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决议、决定的督察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社区党建联席会,认真搞好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信息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本街道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的印章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负责值班安排、车辆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会议室管理和会务工作。承担人民代表大会、妇联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1364
  ( 二 ) 党建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研究和提出辖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指导辖区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办理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辖区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辖区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决定,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承担加强本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推进居民自治,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建立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管理;组织收集社区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需求、诉求,向区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负责面向居民、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支持和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学前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和社团,在社区内开展学前教育活动,按职责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协助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受委托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统筹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辖区内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负责统筹协调、动员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协商共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0398-2821364
  ( 三 ) 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摸排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建立街巷长制,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巷;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扫雪铲冰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社会单位、居民委员会、志愿者做好居民住宅区、街巷、胡同等区域内的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检查辖区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规范作业情况;配合做好辖区内供热采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工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的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推进节水型社区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负责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协助做好环境监管、治污减排工作;协助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配齐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实现便利店(超市)、早餐、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代收代缴和再生资源回收等8项基本便民服务在城市社区全覆盖,探索发展一站式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承担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0398-2881008
  (四)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收集辖区内各类环保信息,负责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三同时环保验收,辖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 100%;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各项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扎实做好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习,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负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险情进行整改;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协助进行应急处理;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领导汇报,确定应急对策;加强应急管理纵向、横向联系,确保应急信息畅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0622
  (五)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
  负责收集、整理现行的涉及各窗口业务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为群众提供法规、政策信息咨询查询服务;负责发布各类农作物、畜禽优良品种、农副产品加工贸易、劳务输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或三农信息;负责为群众或企业直接办理或代办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等;为本辖区群众提供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有关咨询、预审、申报等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各类免费服务;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受理和答复群众对便民服务队伍的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开展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咨询;开展城乡就业、人力资源、劳动力流动、社会保障等情况的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帐,并及时更新信息变化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变业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的信息,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帐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协助落实就业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援助服务;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负责社会保险及新农保的调查统计、参保人员录入登记、缴费及待遇发放等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3607
  (六)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负责城乡低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核查报批、基层政权建设、地名勘界、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殡葬管理、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敬老院管理、留守儿童、孤儿管理工作;做好老龄补助申报、办理老龄证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发放各类民政资金;整理上报民政相关文件材料、统计数据;负责残疾人康复、就业及培训工作、审核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爱国卫生、红十字会相关工作及相关文件材料、统计数据的整理上报;负责办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办理计划生育各类服务证、各种扶助资金的报批、计划生育报表上报、计生协会工作;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计生宣传员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并定期检查各社区责任制落实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党工委、办事处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文化旅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巩固街道、社区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组织指导社区文化活动,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文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抓好本辖区文化旅游管理,使我辖区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发展;鼓励、扶持群众协会组织,协助文艺协会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配合上级依法核定行政区域的文物单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5055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拟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农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与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1035
  (八)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好辖区内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与城管执法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各项举报查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