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合鑫悦珑湾小区物业私画商业街停车场收费,物业不正面回应是否有停车场经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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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王锐萌 |
| 时间: | 2025-09-12 16:34 |
| 内容: | 我是湖滨区合鑫悦珑湾小区的业主,小区物业再小区楼下商业街画线设置停车场收费,未向业主们公示小区规划图以及是否有停车场经营备案就开始收费,业主有知情权物业始终不正面回应是否有备案。画线停车区是否是公共车位或者是产权车位?希望贵部门能够依法依规,及时了解情况将相关合同内容备案予以公开,以便我们更好地行使业主权利。若是没有备案未经过业主同意就私自经营,望相关部门与物业沟通停止收费或拆除。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请贵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如提供电子版请邮箱,如纸版请电话联系领取。 感谢贵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
| 办理部门: | 湖滨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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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经核查,您所反映停车场审批备案属于三门峡市城市管理管理,但是该区域,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设置停车场需要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备审批,由于该区域无任何手续,湖滨区业发展服务服务中心联合湖滨区城管局对还停车场设置的起落杆进行依法拆除。 |
| 回复时间: | 2025-09-29 09: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