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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0-31 11:39     字体:

 

截止2018年10月31日12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单位环境信访件1件,现将第4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三门峡D20181027038

湖滨区车街道办事处

经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异味产生主要集中在熔炼车间铝熔化工段和涂装车间生产过程。

环境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9月26日、9月27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各项因子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调阅了该公司所有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该公司超标排污现象。

不属实

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对各个产污环节进行详细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使污染物排放指标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是督促相关单位与周边群众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周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将企业环境治理成效告知群众,消除信访人的疑虑,取得他们的理解。

三是环境执法人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监督该公司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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