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0月27日8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单位环境信访件3件,现将第3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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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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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编号第3批D2018102604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三门峡市春秋路十一局物资总库院内大面积黄土裸露,扬尘严重的问题,请求处理。 |
湖滨区湖滨街道办事处 |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十一局物资总库隶属中国水电十一局三门峡物资有限公司,占地70亩,其中仓库约2万㎡,院内确实有大量黄土,属于临时存放,黄土用于建筑工地回填,已用防尘网覆盖。但是,部分区域防尘网因风化,存在少量黄土裸露现象。 |
情况部分属实 |
湖滨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商对接,要求十一局物资总库及时做好裸露黄土覆盖工作,加大洒水频次,确保不起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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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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