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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7批)

发布日期:2018-06-20 20:26     字体:

 

2018年6月20日

、三门峡市湖滨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49

反映情况:三门峡市湖滨区文化路南越海华府小区,12号楼1、2层商铺大宋水浒烧烤油烟污染问题。对公示结果不满意,1、商住混合楼是一体而不是分离。2、饭店是新开的。 3、诉求人住户窗户跟饭店窗户是紧挨着的。诉求人根据大气法81条规定,要求取缔饭店。

调查情况:投诉人所反映情况属实。

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围绕该饭店是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进行详细调查。

1、大宋水浒烤肉店所处商铺建于2012年,位于越海华府小区12号商住综合楼1-2层,属于商住混合楼,投诉人所反映情况属实。

2、该店于2018年5月4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投诉人所反映情况属实。

3、诉求人住户窗户跟饭店窗户是紧挨着的。投诉人所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已于2018年5月30日对该饭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饭店于6月9日前将油烟排放净化设施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执法人员再次严格检查了大宋水浒烤肉店所安装的油烟处理设施(排烟管道、集气罩、油烟净化器),经查所有设施符合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调取了所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同时,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6月11日对该饭店两处油烟排放口进行检测,6月14日上午收到检测公司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报告数据显示,该饭店油烟排放值为1.0mg/m³,低于2.0 mg/m³标准值(检测报告附后)。

市城管局已要求该饭店停业进行进一步整改,力争将油烟、废气的排放值降到最低。目前,该饭店已停业,正在进行炉灶的升级改造。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督促该饭店尽快完成整改。同时将对辖区饭店、夜市烧烤的油烟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对餐饮饭店详细排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立监管台帐,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不能够达标排放的餐饮饭店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关于投诉人提出的该饭店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置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规定,要求取缔该饭店的诉求,经调查了解,属于我市大多数饭店存在的普遍问题,涉及的利益群体范围较大,取缔条件尚不具备,不能搞一刀切。

市城管局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餐饮饭店进行一次深入调研,针对存在的类似问题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今后新开、转让的饭店,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从房屋销售告知、经营主体审查、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油烟监管、外置烟道审批、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严格把关,从源头上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历史形成的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饭店,依据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关闭并处罚,待条件具备时逐步取缔。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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