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1批)
三门峡市湖滨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120005
反映情况:三门峡市虢国路交通花园5号楼、10号楼全体居民及李家窑村民代表集体检举反映有关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虢国路路段附近聚集了100多家汽修厂,每天都有汽修店在人行道上给车辆喷漆,甲醛、苯等致畸、致癌气味刺鼻难闻,无法开窗,严重污染该区域环境,影响着周边居民的健康,导致周围群众生活苦不堪言。特别是三门峡市贤诚汽修厂位于三门峡市虢国路交通花园一墙之隔。2012年从铂景湾等居民楼拆迁,官方所谓的临时安置实际是框架结构(厂房属违章建筑)。修理厂距离交通花园5号楼仅2米多,四周均为家属楼,所建喷漆房不环保,24小时施工,(漆房漆味刺鼻),机器隆鸣声影响休息,修理厂旱厕臭气熏天,严重破坏了人居环境,对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人所反映问题属实。
(一)反映虢国路附近汽修厂占道喷漆污染环境影响居民健康问题属实
经详细勘查,虢国路交通花园至银山路口,分布汽车维修企业共47家,其中汽车装潢与机电修理企业35家,涂漆专业12家(其中2家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喷漆房安装废气净化处理装置;5家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喷漆房未安装废气净化处理装置;5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部分企业在室外人行道上进行维修、喷漆作业,产生刺鼻气味和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构成影响。
(二)反映三门峡贤诚汽修厂噪音喷漆扰民情况属实
1、与交通花园一墙之隔,距离5号楼仅2米多,四周均为家属楼属实。汽修厂西、南侧分别是交通花园5号楼、10号楼,一墙之隔,距离是5.5米;北侧是李家窑居民房,东侧为空地。
2、反映2012年从铂景湾等居民楼拆迁,官方所谓的临时安置实际是框架结构(厂房属违章建筑),所建喷漆房不环保,24小时施工,(漆房漆味刺鼻),机器隆鸣声影响休息,属实。贤诚汽修厂是在李家窑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搭建的钢架结构和砖混结构中经营,2017年7月喷漆房安装了废气过滤装置。经电话访问交通花园5号楼一单元、二单元1-6号居民,普遍反映漆味刺鼻,无法开窗户,有时半夜0点以后还作业,噪音大无法休息。
3、修理厂旱厕臭气熏天,严重破坏了人居环境,对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属实。经过现场查看,该企业有一座水冲式厕所,但冲水设施效果不好,有臭味,经访问10号楼东单元1-6号居民,反映能闻到臭味,主要原因是厕所位于10号楼前墙外,距离较近。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汽车维修业务的16家企业
经排查,该地段47家汽修企业中,共16家未取得汽车维修许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已于6月13日送达停业通知书,未按告知停业的一经发现立案处罚。其中涉及喷漆业务的5家不再受理其许可,予以取缔,分别是永盛汽修部、鑫诚汽修部、永贵汽修部、小孙汽修部、福源汽修部;责令11家不涉及喷漆作业的企业(统一润滑油、正新轮胎、刁师傅汽修、酷车坊汽车装饰部、车立方汽车装饰部、跨越汽车漆面修复专家、车衣秀汽车生活馆、万鑫汽修、奥邦奥迪汽车维修部、博特汽车维修养护服务中心、虢鑫汽车装饰商行)在下达通知15日内完善资料申办道路运输许可。
(二)有许可但未安装废气过滤装置的5家喷漆企业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附决定书)、《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环罚先字﹝2018﹞44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6月14日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责令企业限期更换道路运输许可证书,许可内容取消喷漆维修专项,二类维修企业降为三类。5家企业是:小付汽车扳金服务部、恒发汽修钣金烤漆店、盛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新连通汽车维修部、任氏扳金喷漆维修部。
(三)有许可、有废气过滤装置的1家喷漆企业
捷通汽修厂烤漆房于2018年4月安装了废气过滤装置。
1、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于6月17日已下发停业通知书。
2、企业整改后,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牵头,由交通、环保、城管对各自管辖事项进行核定,达不到整改要求不得投入运营。
3、如仍有群众反映该企业存在气味刺鼻影响生活,取消其烤漆维修专项。
4、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该企业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
(四)存在店外经营现象的23家汽修企业
市城管局已于6月13日对23家汽修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附后),责令立即整改,并组织回填并覆盖处理室外地沟23处,拆除室外升降机11台。
(五)群众反响较大的三门峡贤诚汽修厂
该企业已获许可,安装了废气过滤装置,但其是群众举报主要目标,反响较大,社会影响不好。
1、根据《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已于6月14日对三门峡贤诚汽修厂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
2、企业整改后,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牵头,由交通、环保、城管对各自管辖事项进行核定,达不到整改要求不得投入运营。
3、该企业年度考核等级降为B级,如无法消除气味、群众仍有反映的,降为三类维修企业,取消其烤漆维修专项。
4、责令企业对厕所内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防止气味散发。
5、为解决噪音问题,要求企业改善工艺,调整作业时间。
6、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该企业经营许可证2021年到期后,不再延续。
下一步措施:
(一)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长效机制。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环保、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制定我市汽修行业环境治理细则,规范汽修行业的选址、操作环境指标、工艺控制等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开展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大清理大整顿。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多部门联合在全市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大清理大整顿,从严整治无证经营、作业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加大对维修企业绿色环保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车辆维修企业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实施作业,积极推广应用环保新标准,严防整改成果出现反弹。
问责情况:给予三门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维修科科长辛舒冬、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彬、市城管局第二执法支队第八大队大队长仝海涛进行组织约谈,并做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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