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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湖政办〔2025〕4号
发布时间 2025-06-13 17:00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3 17:00     字体:

三湖政办〔20254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湖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湖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阐明理由依据,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政府审定。

三、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湖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和监督。决策承办单位要于2025622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政府办公室

四、各乡(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公布本区域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附件:湖滨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612    

联系人周洁 电话03982950001

 

 

2025年湖滨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编制《三门峡市湖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事项

区发改委

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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