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2019〕17号 关于印发《湖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三湖政办〔2019〕17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湖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21日
三门峡市湖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豫政办〔2019〕50号)文件精神,实施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0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技能劳动者占全区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专项计划,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1.实施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技师培训项目和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开展境外培训。(责任单位:区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2.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计划。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3年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3000人次、两后生和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0人次、退役军人150人次、巧媳妇工程从业人员60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000人次、残疾人900人次,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50%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业园区办、教师进修学校、蔬菜办、团区委、妇联、残联)
3.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学生,按规定落实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3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区人社局、教体局、扶贫办)
4.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养老服务、家政、托幼、快递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其岗位适应和职业转换能力。3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5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5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商务局、教体局、人社局、妇联)
5.实施建设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智能建筑等新产业培训和具有建设行业特点的专项职业技能培训。3年培训18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50%以上。(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房管局、总工会、团区委)
6.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加强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3年培训3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80%以上。(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房管局)
7.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计划。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3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4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实施大众创业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和开业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主开展创业培训,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开展创业意识等培训。3年培训18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体局)
9.实施中原丝路技能提升计划。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加强电子商务、导游导购、理财规划等技能人才培训。3年培训5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6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60人以上。(责任分工: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
10.实施城市管理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计划。对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强特种作业、公共交通等城市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3年培训6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80%以上。(责任单位:区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11.实施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技能提升计划。对在押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匠精神、法律知识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创业培训。3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激发培训主体活力,深化职业培训供给侧改革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3年培养300名新型学徒。(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和科技局、工业园区办)
2.发挥教师进修学校培训资源优势作用。支持其开展补贴性培训。培训收入的50%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责任单位:区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教师进修学校)
3.发挥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作用。培育发展壮大一批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支持各类技能评价机构承担新业态、新岗位的职业标准开发和技能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
4.丰富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安全环保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开展家政、养老服务等就业技能培训,经营管理、品牌建设等创业指导培训,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产业培训,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推进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学校、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大力推广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建立劳动就业训练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全员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人社局、教体局)
(三)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提升补贴资金实效
1.落实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和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社局)
2.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和专项审计。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须使用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就业创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严肃查处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纳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管理,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和季通报制度,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区人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培训职责,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区发改委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区财政局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审计局要加强审计监督。各乡(街道)要积极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局、审计局,各乡<街道>)
(二)强化管理服务。实施清单管理,公布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国家公布的新职业中涉及技能人才类的,自公布之日起一并纳入我区补贴目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三)强化舆论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激励表彰,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政府相关单位)
附件:湖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92021)
附 件
湖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92021)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牵头单位 |
参 加 单 位 |
|
1 |
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4500人次 |
区工信和科技局 工业园区办 |
区工信和科技局(1000人次)、建设局(500人次)、房管局(500人次)、交通运输局(500人次)、工业园区办(1000人次)、总工会(1000人次) |
|
2 |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 |
区人社局 |
区财政局、工信和科技局、商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蔬菜办、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各乡(街道) |
|
3 |
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 |
区人社局 |
区财政局、工信和科技局 |
|
4 |
创业培训1800人次 |
区人社局 |
各乡(街道)、工业园区办、区财政局、工信和科技局、建设局、房管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
|
5 |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500人次 |
区人社局 |
工业园区办、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蔬菜办、残联、扶贫办、残联 |
|
6 |
劳动预备制培训 500人次 |
区人社局 |
区财政局 |
|
7 |
工信行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300人次 |
区工信和科技局 |
区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 |
|
8 |
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培训300人次 |
区民政局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
9 |
建筑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2000人次 |
区建设局 区房管局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
10 |
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200人次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
11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3000人次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
12 |
退役军人技能培训 150人次 |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
13 |
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600人次、家政服务业人员培训300人次 |
区商务局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
14 |
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 |
区扶贫办 |
区人社局、财政局、教师进修学校 |
|
15 |
残疾人技能培训 1000人次 |
区残联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
16 |
企业百万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000人次,企业职工转岗技能培训600人次,困难职工子女技能培训600人次 |
区总工会 |
区人社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工业园区办 |
|
17 |
企业青工技能提升培训600人次 |
团区委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
18 |
巧媳妇工程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600人 |
区妇联 |
区人社局 |
|
19 |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300人 |
区人社局 区教体局 |
教师进修学校、区财政局、区工信和科技局 |
|
20 |
高技能人才培养 300人 |
区人社局 |
工业园区办(80人)、工信和科技局(80人)、妇联(140人)、区财政局、教体局、区人社局、建设局、房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区委 |
|
21 |
蔬菜种植培训 900人次 |
区蔬菜办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
22 |
安全技能培训 400人次 |
区应急局 |
区人社局、财政局 |
说明:表中目标任务为2019--2021年三年总任务,每年完成目标任务的三分之一,2019年目标任务以豫政办〔2019〕50号文件下发时间2019年9月7日为起始时间,年底结束。所有目标任务完成以进入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技能提升行动操作规程并通过审核后为准。具体事宜请咨询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503室,电话:2953551)。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