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文〔2019〕1号 关于成立湖滨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自查和总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湖政办文〔2019〕1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湖滨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
自查和总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自查和总结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湖滨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自查和总结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涛(区长)
副组长:亢 晓(副区长)
成 员:吕宏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慧霞(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国良(区新闻中心主任)
张洪波(区发改委主任)
钱越茂(区教体局局长)
荆 锐(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孙宏乐(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向东(区民政局局长)
薛院强(区司法局局长)
王树峡(区财政局局长)
崔振兴(区人社局局长)
赵 川(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 琳(区建设局局长)
杜 刚(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亢 海(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勇博(区水利局局长)
卫 兵(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建刚(区商务局局长)
范钦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红梅(区卫健委主任)
李 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 慧(区统计局局长)
杨青军(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彭宝玲(区扶贫办主任)
徐光林(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张少林(区食药监局局长)
郭红杰(工业园区办常务副主任)
王伟峰(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 欢(团区委书记)
杨丽荣(区妇联主席)
胡向阳(区残联理事长)
孙望霞(二运公司总经理)
任锁朋(商业公司总经理)
张忠烈(崤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毛军(湖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来祥(东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韦 青(区税务局局长)
杨占国(湖滨环保分局局长)
王建强(交口乡乡长)
高苏星(高庙乡党委书记、乡长)
吉 鹏(磁钟乡乡长)
韩建忠(崖底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宏章(会兴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
孙朝华(湖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丽丽(车站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海峰(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辉(涧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建峰(大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李红梅兼办公室主任。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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