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2018〕6号 关于印发《湖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湖政办〔2018〕6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湖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28日
湖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三门峡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三政办〔2018〕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
2018年年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万亩,其中小麦1万亩、玉米0.5万亩,种植面积有重叠。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小麦、玉米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等,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
2.生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玉米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三)划定要求
1.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村。根据市政府要求,明确各乡的划定任务。各乡要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所辖村。
2.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各乡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两区划定工作细化到村、户,将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3.以优势产区的生产大乡为重点区域。将高庙乡作为两区划定工作的重点乡,要按照小麦、玉米种植现状面积,率先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要加强对高庙乡的指导和督促,树立工作样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乡,确保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2018年4月底前。各乡要制定工作方案,摸清地块底数,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完成高庙乡试点划定工作。
(二)2018年6月底前。各乡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
(三)2018年年底前。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区农牧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同时抄送区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区农牧局负责汇总全区两区划定成果,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向区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分工。成立湖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区国土资源局要主动提供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区发改委要做好全区两区划定工作整体规划,区财政局要做好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夯实各地责任。两区划定工作以乡为基础推进,各乡对辖区内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三)严格督导考评。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各乡农办要在每季度末向区农牧局上报两区划定工作进度,并抄送区国土资源局和发改委。区农牧局、国土资源局和发改委要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价考核。各乡要将两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并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
附件:湖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湖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杭海龙(副区长)
副组长:郭红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卫 兵(区农牧局局长)
成 员:蔡严伟(区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石 伟(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春涛(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张晓丽(区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李国英(区农牧局副主任科员)
宁军峡(交口乡武装部长)
张 豪(高庙乡副乡长)
贠岩杰(磁钟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李国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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