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2017〕10号 关于印发《湖滨区“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湖政办〔201
7
〕
10
号
关于印发
《
湖滨区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
》
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
有关
部门
:
《湖滨区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
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
201
7
年5
月
23
日
湖滨区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
“
三夏
”
生产工作有序开展,防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发生,根据
全
市
“
三夏
”
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
区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
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坚持快收和快种相结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
湖滨区
大气环境质量,
为辖区
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
三夏
”
工作的目标是:抢时间、抢进度、收种结合,确保夏粮颗粒归仓,秋粮下种及时,灭茬及早秋作物管理紧紧跟上。禁烧期间,全区范围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
,
确保
“
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
,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不因焚烧秸秆被省
、市
政府约谈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三、明确职责
按照
“
属地管理、源头控制
”
的原则,各乡(街道)是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小麦
收割期间,要组织精干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
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
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
“
空间覆盖无空白,
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
的要求,建立以乡(街道)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
田间地头和具体人员
。
区农业畜牧局
职责:
负责制定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方案;建立
“
区督导为主,乡(
街道)、村具体落实
”
的工作机制;要求农机手作业时留茬控制在10
厘
米以下,严查违标行为,对准入的下田收割机加装配套秸秆破碎抛洒装置,指导各乡(街道)根据实际情况配套打捆机
,开展夏播、夏管、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等方面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
工作。
湖滨环保分局职责:
负责协调日常禁烧相关工作,对各乡
(
街道
)
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对接上级卫星火点开展核查工作。
区安监局
职责:
负责督促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
禁
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
职责:
负责指导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
县
乡道
路
两侧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
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交通安全信息,保障
道路
畅通、安全。
政府督查室职责:
负责对相关部门开展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
禁烧
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
各公安分局
职责:
负责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从严、从快、从重予以依法处理,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湖滨公安消防大队
职责:
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消除火灾工作,严格按照《消防法》从重处理火灾事故。
区监察局职责:
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中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不能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麦收期间
,各乡
(
街道
)
及相关各部门要将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全面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入
生产
第一线,切实抓好
各项
措施落实。在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时期包片、包地块的乡、村
两级
干部,一律实行
24
小时检
查督导制度,做到村村有人管,每个地块有人管,全天候值班,坚决不留死角和空白地块,发现火苗,及时扑灭。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街道)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工作,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悬挂宣传标语、张贴《禁烧公告》、采用流动宣传车、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夯实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强化应急处置。
各乡(街道)要组建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处理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焚烧引发的突发事件。
(四)实行
日
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增强开展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工作的针对性,
“
三夏
”
期间
实行秸秆禁烧日报告制度。各村要明确专人,按照要求于每日下
午4
点半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区农业畜牧局
(
联系人:陈
治
联系电话:2772221
)
。
五
、加强督
导
“
三夏
”
期间,
将
抽调专人
组成
2
个督导
组,对全区
“
三夏
”
生产暨
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实地督查,
对责任落实
到位
、任务完成
较好
的单位予以表扬;
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秸秆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湖滨区
“
三夏
”
生产
暨
秸杆禁烧
工作
督导组一览表
附 件
湖滨区
“
三夏
”
生产及秸杆禁烧
工作
督导组一览表
|
乡(街道)
|
组长
|
分包单位
|
分包人员
| |
第一
督导组
|
崖底街道
会兴街道
|
贠绍成
13839889911
|
水利局
|
陈笑梅
13839841008
|
李晓青
13643981678
|
河务局
|
苗玉海
13700748081
|
马骋蛟
15839881714
| |||
第二
督导组
|
交口乡
高庙乡
磁钟乡
|
徐兴峰
13839841050
|
林业局
|
许爱菊
13839841585
|
张东召
13939859299
|
蔬菜办
|
刘军义
13939838370
|
赵燕
136239810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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