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文〔2016〕23号 关于成立湖滨区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湖政办
文
〔2016
〕
23
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湖滨区
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的
通
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区
政府有关
部门:
为加强对全区基础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
区政府
研究,
决定成立湖滨区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通知如下:
一、
成员
名单
组
长
:
程明波 区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建刚
区
政府办公室
纪检组长
、
区政府
督查室主任
钱越茂
区
教科体局局长
成
员:
薛小健
区
编办副主任
张新苗 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蔡严伟
区
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李秋霞 区
教科体局
党委委员
郭红杰
区工信委主任科员
李
妍 区司法局副局长
甘东红
区
财政局副局长
曹俊梅
区
人社局副局长
匡向阳 区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杨
帅
区
建设局副局长
尹丽红 区
卫计委副主任
科员
卫
玮
区
审计局副局长
岳
红 区食安办
副
主任
宋运国 区安监局主任科员
宋文彦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段
煜 团区委副书记
杨丽荣 区妇联副主席
崔新玲 区残联副理事长
王应田
区
地税局副局长
张忠烈
崤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双喜
湖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来祥
东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科体局,李秋霞
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
、
工作
职责
(一)
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的领导。研究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有关政策,指导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二)
统筹协调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区校车安全工作形势,研究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重要问题,指导和督促
各乡(街道)及
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
<
校车安全条例
>
办法
》,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
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