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0910-7502-2016-00001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6-08-22
标 题
三湖政文〔2016〕55号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6-08-22 11:10
三湖政文〔2016〕55号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的批复
三湖政文〔
2016
〕
55
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的
批 复
公安消防大队:
你单位《关于对湖滨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的请示》(湖公消〔
2016
〕
9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三门峡骨科医院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单位尽快组织隐患单位负责人、隐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召开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分析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齐抓共管,全力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此复
2016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