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0910-7502-2016-00000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湖滨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2-22
标 题
三湖政文〔2016〕7号 关于成立湖滨区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6-02-22 15:43
三湖政文〔2016〕7号 关于成立湖滨区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湖滨区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区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土地管理决策科学性,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根据《三门峡市政府关于授权湖滨区人民政府在湖滨机电制造业园区范围内行使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权限的通知》(三政〔
2015
〕
59
号)文件精神和我区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湖滨区土地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亢哲楠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
薛蒲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师生林
区政府副区长
薛安星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冯
晔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赵
川
区发改委主任
王树峡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平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向东
区林业局局长
董
琳
区建设局局长
亢
海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来祥
东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占国
湖滨环保分局局长
张永星
交口乡乡长
张洪波
磁钟乡乡长
卫清波
会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王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