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2014〕22号 关于印发《湖滨区清缴耕地占用税欠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滨区清缴耕地占用税欠税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湖滨区清缴耕地占用税欠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滨区清缴耕地占用税欠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征管、落实清缴欠税工作要求,规范耕地占用税税收秩序,防止税款流失,增加税收收入,现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税源管控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全方位掌控耕地占用税税源,进一步堵塞漏洞,保障地方税收收入,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全面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
对湖滨区范围内所有占地企业进行摸排清查,摸清底数,分类清缴,应收尽收。
三、方法步骤
清缴欠税工作期为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报(
第二阶段:开展核查清缴(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耕地占用税清缴工作顺利推进,区政府成立了清缴欠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推进全区耕地占用税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地税局,具体负责耕地占用税清理征收及税法宣传解释等工作。各乡、街道、政府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清理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密切协调配合。耕地占用税清理征收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各乡、街道、政府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地税部门具体负责耕地占用税清缴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材料。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乡、街道、政府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清缴工作,对不主动配合耕地占用税自查、核查、清缴欠税工作也不如实申报或未按期限缴纳税款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湖滨区清缴耕地占用税欠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薛蒲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徐灿军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平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关照
区地税局局长
张永星
交口乡乡长
卫
兵
高庙乡乡长
张洪波
磁钟乡乡长
李
伟
崖底街道办主任
卫清波
会兴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地税局,张关照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