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0910-1018-2012-00001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2-08-21
标 题
三湖政办文〔2012〕10号 关于调整湖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2-08-21 10:08
三湖政办文〔2012〕10号 关于调整湖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湖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崖底和会兴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湖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王清华(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王保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贺转峡(区政府副区长)
薛安星(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刘威雷(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亢 晓(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 川(区发改委主任)
孙自立(区科技局局长)
唐书林(区工信局局长)
李 伟(区人社局党组书记)
贺 喜(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宏章(区商务局局长)
董 琳(区建设局局长)
余新艺(区统计局局长)
贾建忠(区安监局局长)
白书民(湖滨环保分局局长)
张关照(区地税局局长)
范钦胜(区新闻中心主任)
张少林(工业园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永星(交口乡乡长)
卫 兵(高庙乡乡长)
张洪波(磁钟乡乡长)
莫极端(崖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宏伟(会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辛建伟(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宣传、协调、督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贺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王建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