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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910-1018-2012-00001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2-08-21
标  题 三湖政办文〔2012〕10号 关于调整湖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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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8-21 10:08

三湖政办文〔2012〕10号 关于调整湖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21 10:08     字体: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湖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崖底和会兴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湖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王清华(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王保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贺转峡(区政府副区长)

薛安星(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刘威雷(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亢 晓(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 川(区发改委主任)

孙自立(区科技局局长)

唐书林(区工信局局长)

李 伟(区人社局党组书记)

贺 喜(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宏章(区商务局局长)

董 琳(区建设局局长)

余新艺(区统计局局长)

贾建忠(区安监局局长)

白书民(湖滨环保分局局长)

张关照(区地税局局长)

范钦胜(区新闻中心主任)

张少林(工业园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永星(交口乡乡长)

卫 兵(高庙乡乡长)

张洪波(磁钟乡乡长)

莫极端(崖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宏伟(会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辛建伟(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宣传、协调、督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贺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王建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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