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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批D411200000000202112310001转办件 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8 15:48     字体:

三湖政文〔2022〕3号          签发人:乔继明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批D411200000000202112310001转办件

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1月1日,接到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来的《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交办单》(第3批D411200000000202112310001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杨家窑村,三门峡金胜矿业非法开采,破坏林地约百亩,近期有生产痕迹。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群众反映三门峡金胜矿业非法开采的问题不属实。

三门峡金胜矿业实为三门峡金胜石料石灰厂,开采区位于磁钟乡磁钟村。2012年,按照上级集中整合资源要求,磁钟乡5个石料厂全部整合至金胜石料石灰厂。2014年3月,金胜石料石灰厂通过省、市两级审核批准,采矿许可证号:C4112022010087120073555,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面积0.444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年产规模40万立方米,开采深度:710m0m,保有储量654.82万方;有效期为2014年3月7日2024年3月7日。

经调查,该矿区2015年停产至今。2019年12月,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作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三应急一设〔2019〕36号)。2020年7月27日,湖滨区应急管理局发出关于金胜石料石灰厂基建项目开工报告告知函,基建期为2020年7月27日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14日,湖滨区应急管理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金胜石料石灰厂施工方河南庚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责令停止基建作业限期补证。2021年5月10日,河南庚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湖滨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做出停止基建作业的行政处罚。

2021年,该企业拟在磁钟乡泉脑村占地2.49公顷建设年产100万立方米石料破碎加工矿山配套项目,项目已备案(代码:2103-411202-04-01-473748),湖滨区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出具用地性质证明,为工矿用地。现阶段,因环评手续批复时间过长,前期矿山生产设施未完善并停产至今,导致项目环评没有验收,无法正常生产。该公司已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准备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报批手续。

(二)关于群众反映破坏林地约百亩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3月23日,湖滨区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金胜矿业在没有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修建安全生产基建验收场地。湖滨区自然资源局立即向企业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三湖林罚责通字〔2021〕第3号),对其毁坏林地情况进行立案查处。通过林业专用工具测量并对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该企业修建验收场地毁坏林地7.21亩。湖滨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对企业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湖林罚决字〔2021〕第3号),作出罚款96138.14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位。同时,要求该企业在没有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之前占用林地所有基建和采矿项目均不得动工,现正在申请办理占用林地手续。

(三)关于群众反映近期有生产痕迹的问题不属实。

经查,该企业2015年停产至今。2021年4月14日,金胜

 

石料石灰厂施工方河南庚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湖滨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停止基建作业限期补证,不存在近期生产行为。

三、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湖滨区自然资源局、湖滨区应急管理局、磁钟乡政府等单位加强全程监管,确保手续办理前金胜石料石灰厂不得施工。加大巡查频次,如发现企业开采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由湖滨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对矿山企业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加大宣传,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山长制作用,实现长效管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矿山企业合法采矿的宣传力度,畅通投诉渠道。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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