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第13批D411200000000201912240010号 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4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督察举报件转办单》(第13批D411200000000201912240010号)举报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情况
反映双替代在落实中,国家要求凭户口本享受双替代,自己只能领一个空调。
二、调査情况
此件与第8批D411200000000201912190003号举报件相同,是同一人举报,属重复举报件。
关于双替代政策。发放双替代设备,以户口本为依据,按户发放,一个户口本上有多个家庭成员的只能登记一人。
12月23日上午,交口乡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户籍民警一行到小天使幼儿园(李先生工作所在地)对其进行走访,并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同时对其家庭情况进行了解。
李先生,名字李海立,湖滨区交口乡北梁村3组群众,一家6口人,家有4间平房,大儿子(李玉飞)已分户,在青海打工,已享受双替代政策(由李海立家代领空调一台、碳晶取暖器一台)。小儿子和父亲(李先生)住在一个院内,户口也在一起,小儿子长期在市区租房打工,整户已享受双替代政策(领取燃气壁挂炉一台),均可满足取暖需求。
三、处理情况
走访人员一行对李先生(李海立)进行政策宣传,最大限度争取李先生理解。享受双替代(电代煤、气代煤)政策的,燃气未接通前,可以使用清洁燃煤取暖。
四、下步措施
自双替代政策实施以来,绝大多数群众都很支持和满意,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群众都能理解、接受双替代这项惠民政策。
特此报告
附件:1.关于李先生反映问题走访情况说明
2.关于交口乡村民分户问题的统一答复
3.2019年湖滨区双替代政策符合以下条件均可享受政策
4.省、市、区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实施方案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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