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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2号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0 16:47     字体: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2号

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

12月17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督察现场发现问题交办单》(〔2019〕三门峡市S0212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滨区崖底街道斜桥村二组荒沟无名木材加工点无污染防治措施,木材露天无覆盖。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交办问题属实。

经调查了解,该木材加工点位于崖底街道斜桥村二组荒沟上,占地150平方左右,平时主要经营废旧木材收购。负责人:曹文东。

该木材加工点营业以来,收购的木材一直露天堆放,未覆盖防尘网,无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2019年12月3日,崖底街道组织散乱污治理时,街道联合村组干部已对该企业进行整治,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已断水断电,但原料产品部分没有清运出场地,未取缔到位。

三、处理情况

2019年12月14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崖底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出动机械2台,对废旧木材加工店进行清理,于12月16日上午,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已全部整改到位,平整场地并覆盖防尘网,该木材加工点已取缔。

四、追责情况

按照省、市、区散乱污企业治理相关要求,湖滨区崖底街道斜桥村对辖区散乱污企业没有进行认真排查,致使辖区内仍存在多家散乱污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此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的错误,崖底街道给予斜桥村党总支书记肖保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斜桥村委主任高玉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斜桥村村委委员王根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王根牢本人在2018年换届选举中签订的《辞职承诺书》,自行辞去村委委员职务。

五、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力量。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主动作为,对排查出的散乱污进行彻底取缔,同时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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