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6号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6号
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
12月13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督察现场发现问题交办单》(〔2019〕三门峡市S0216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情况
湖滨区会兴街道槐树洼村三门峡兴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废机油桶露天堆放,未进危废存储间。
二、调査情况
经调查,交办问题不属实,督察组现场检查指出的废机油桶为该公司装载机购买润滑油(黄油)外包装桶,共五个。均为润滑油用完经处理后,放在公司办公室外作为储水容器,用于存水浇灌花草苗木。
三、处理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16日、18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一分局、会兴街道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及村委主要领导对该企业进行多次核查,宣传政策,要求企业将所存浇花草树木用水不要过多存放,及时用于苗木花卉浇水。二是要求该公司将办公室周边卫生打扫干净,并将用于储容器的外包装桶涂写醒目标识。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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