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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8年贫困村退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4 16:47     字体: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室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有关规定,统筹考虑一低、五有、六通的退出标准,经摸底审核,磁钟乡贾庄村,高庙乡黄底村、羊虎山村、位家沟村、李家坡村,交口乡富村、马家店村,会兴街道东坡村、马坡村符合贫困村退出要求,现予以公告。

 

 

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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