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社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双选对接安置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湖人社函〔2025〕29号
湖滨区人社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双选对接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各街道负责劳动保障的部门、局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确保公益性岗位对接安置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和《湖滨区人社局湖滨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湖滨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三湖人社规〔2024〕1号)文件,现将2025年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原则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由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确定岗位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依序按照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顺序,通过与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对接”的招聘方式顺序聘用。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湖滨区城镇户籍,经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等就业困难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岗位类型按照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13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开发涉及劳动保障协管、社会事务协管、档案馆管理员等48个岗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
四、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湖滨区统一开发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人•月,其中用人单位承担330元/人•月、岗位补贴标准为177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单位部分补贴,按月或季度及时足额发放。
五、公益性岗位双选对接时间、地点本次双选会采取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现场“双选”对接确认的形式。
对接时间:2025年4月23日下午14:30-17:30对接地点:湖滨区人社局6楼会议室
六、公益性岗位对接安置流程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于4月23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对接”,确定用人意向,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汇总拟聘用人员名单于4月25日上报至区人社局502办公室,经面向社会公示后,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新增岗位时间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协助上岗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社保转移参保手续。
七、其他工作要求
1.各街道负责劳动保障的部门要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上岗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做到“不漏一人”。
2.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根据开发的岗位职责进行双选对接,努力提升“人岗匹配度”;同时协助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办理社保接续手续,确保各项待遇发放到位。
3.湖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要做好未双选对接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后续就业、培训工作,及时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服务,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附件:2025年湖滨区新增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明细表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