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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以司法建议开治理“良方”

发布日期:2023-12-21 08:50     字体:

  为构建和谐的物业服务关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湖滨区人民法院日前向某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通过司法建议强化诉源治理,服务基层治理,物业公司积极回应并大力整改,赢得了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的双方认可,收到良好效果。
  近日,区法院受理多起某物业公司与商铺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过审理及审查该公司其他涉讼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发现该公司在为商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提供服务质量确实存在瑕疵,造成部分商铺业主以此为由拖欠物业费。立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化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区法院酌情判决商铺业主按照一定比例交纳物业服务费,并驳回该公司关于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为切实加强该公司的物业服务管理,化解该公司在小区面临的物业服务纠纷,区法院向该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从提升服务意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管理服务义务;定期开展座谈,广泛听取业主意见;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便于业主监督;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合力化解矛盾;接受法院整改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对物业公司提出建议。敦促物业公司牢记小区物业管理人职责,恪守以人为本、诚实信用理念,全面听取业主意见,积极改正工作不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业主满意度,共同营造干净、文明、安全、和谐的居住和营商环境,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区法院不断深化能动司法理念,在审判实践中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加强对经济社会领域突出矛盾的研判,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积极发挥司法建议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在司法建议制发后坚持跟踪问效,推动司法建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实现矛盾纠纷化为未发,止于未诉,以此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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