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医保局:优化“双通道”药品管理 让患者用药更有保障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更好的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近年来,湖滨区医保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公众对谈判药品的合理使用需求,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
为确保惠民政策及时落地,该局参照省市统一门诊特定药品管理办法,结合全区实际,从双通道零售药店遴选程序、零售药店数量和分布、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要求,同时对双通道药品实行三定管理(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或者五定管理(定认定机构、定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实名制管理、定供药机构),确保用药安全以及患者在诊断、治疗、处方、购药、结算环节均能方便快捷地找到相应的医药机构和医生,提升精准服务。截至目前,湖滨区共使用215种双通道药品,连锁药店累计报销3337人次1001.65万元。
据了解,全市将谈判药品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疗效确切、治疗周期较长、用药人群和用药指征明确、适宜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或定点零售药店供应的抗肿瘤药品、罕见病药品、儿童用药和创新药纳入门诊特定药品范围,并实施双通道管理。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施统一的支付政策。目前,湖滨区门诊特定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共有9家。
下一步,该局将及时向定点医药机构传达门诊特定药品及双通道药品动态调整情况,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医保惠民新政策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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