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日前,在湖滨区交口乡野鹿村豫西精品水果基地,一拨拨客商将收购的水果装车运往市区各大商超、市场。“今年水果基地的水果是头一年挂果,明年就可以实现产量翻番,销售收入保守估计能达到30万元。”野鹿村党支部书记刘占峡说,该基地是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筹建的首个规模种植项目。此外,该村依托领办合作社以及门面房出租、垃圾消纳场等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可达100万元。
据了解,野鹿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尝试探索是湖滨区为有效破解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大力实施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找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径的一个缩影。像野鹿村这样领办合作社的党组织在湖滨区有22个,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湖滨模式”为该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能。
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中,湖滨区制定《湖滨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工作专班先后开展12次专题培训,指导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通过培训,村干部知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干什么的,应该怎样干。”区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区现有80余名村干部在合作社兼职,其中22名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法人,在“乡村本土人才库”摸排入库各类乡村本土人才306人、在外优秀人才72人,评选出乡村实用人才50人,有力促进了农村人才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与此同时,该区出台《关于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奖补办法(试行)》,拿出2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成效明显的合作社,并将合作社经济效益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激发村干部做大做强合作社的积极性。同时成立督导指导组,推动解决各党组织在合作社发展、项目运作等方面存在问题,建立由乡(街道)财政所或专业的财务公司管理合作社经营账目机制,确保合作社规范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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