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校验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医疗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公 示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疗门诊部未在校验规定时间内完成医疗机构校验。现依法予以暂缓校验6个月,暂缓期限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1日。
暂缓校验期间不得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发布医疗信息和广告。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现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98-2958548。
三门峡市湖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