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备案诊所信息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诊所予以备案管理,同时发放备案凭证,并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
现将已发放诊所备案凭证的诊所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查询、监督。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法定工作日。
监督电话:0398-2958548。
业务 | 诊所名称 | 诊所地址 | 备案编号 | 诊所类型 | 诊疗科目 |
撤销备案 | 湖滨合鑫中医诊所 | 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大岭南路合鑫中央公园14号楼107 | PDY00033-X41120217D2222 | 中医(综合)诊所(备案) | 中医科****** |
撤销备案 | 湖滨潘治宇中医诊所 | 茅津路北段 | PDY00008-X41120217D2222 | 中医(综合)诊所(备案) | 中医科****** |
诊所备案 | 湖滨精视眼科诊所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五街坊越海华府10幢1层104号 | MAK56FDK-841120217D2192 | 普通诊所(备案) | 眼科(仅限于非手术的门诊治疗)****** |
三门峡市湖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