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备案诊所信息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诊所予以备案管理,同时发放备案凭证,并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
现将已发放诊所备案凭证的诊所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查询、监督。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98-2958548。
业务 | 诊所名称 | 诊所地址 | 备案编号 | 诊所类型 | 诊疗科目 |
诊所备案 | 湖滨霍新江中医诊所 | 湖滨区河堤北路二街坊丽景湾9号楼4单元8户 | PDY00038-X41120217D2222 | 中医(综合)诊所(备案) | 中医科****** |
三门峡市湖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