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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5-15 10:50     字体:

《湖滨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印发实施。为便于公众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决策机关结合实际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也提出,决策机关应当立足职责权限和本地情况,组织编制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为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十分必要。

  二、编制意义

  重大行政决策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发展稳定大局。决策是否科学、依法、民主,直接衡量着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也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明确决策事项是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前提。通过编制年度目录,能够增强决策的统筹性和计划性,规范程序运行,提升决策质量,更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三、编制过程

政府办公室于20263月启动了《目录》编制工作。政府办公室向各乡(街道)政府各部门征集意见,在学习借鉴省市和其他县(市、区)经验的基础上,经多轮研究论证和综合平衡,最终形成《目录》。  

四、主要内容

  《目录》坚持针对性、可行性、透明度并重的原则,紧扣区委、区政府2026年度中心工作,共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主要涉及编制《湖滨区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设立区级公益性公墓事宜》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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