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了《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
三、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关于禁放区域的相关规定;第二部分:关于限放区域及限放时间的相关规定;第三部分:关于监管责任的相关规定;第四部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种类的相关规定;第五部分: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行为的规定;第六部分:关于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
解 读 人:郭义豪
联系方式:0398—2805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