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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22 16:06     字体:

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1月15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会兴街道环境信访件1件,现将第11批交办问题重新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D2018110300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湖滨区会兴镇槐树洼村九华纺织厂后有一液化气站非法经营,灌装时气味大,请求处理。

 

 

湖滨区会兴街道

经调查,转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湖滨区会兴镇槐树洼村九华纺织厂后有一液化气站非法经营问题属实。

经勘查,液化气站位于槐树洼村一组。2007年,槐树洼村村民张长青和张长海2人合伙建设此站,经营至2012年停产。因非法无证经营,2017年上半年二人已被东城公安分局拘留。

(二)灌装时气味大问题不属实。

2017年7月14日,因消防手续不全,湖滨区消防大队对该站进行了查封。经现场查看,封条未损坏。

 

 

属实

(一)2018年10月30日,会兴街道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及村委主要领导对张长青进行约谈,宣传政策,要求立即拆除整改到位。

(二)2018年11月1日,会兴街道对该加气站下发拆除通知书,要求其11月3日前拆除加气设备。目前,会兴街道已组织人员对该站4台加气机进行了拆除,主管道和电源线路已移除,该站已不具备加气功能。

(三)对于液化气罐体拆除,一是由于液化气罐体属于大型化工储存设备,目前里面残存有少量液化气,罐体拆除需要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需要一定时间;二是该加气站负责人张长海涉及非法集资,完全拆除目前有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三是由于该加气站非法建站时间较长,涉及问题较多,完全拆除设备有可能引起一系列社会稳定问题。尤其是非法集资问题,处理不好容易引起大规模上访。四是鉴于燃气站属于清洁型能源,张长海原属市燃气办职工,对液化气加气流程及设备较为熟悉,若能办理好加气站相关手续,则有利于环保治理。综合各方面问题考量,我们要求张长海在2019年5月30日前对液化气加气站所涉及的所有手续整改完善到位,如果张长海在2019年5月30日前没有办理好所有手续,我们将会商住建、公安、安监、消防以及环保等部门,在2019年6月15日前依法进行强制取缔。

(四)追责处理情况。作为干部,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槐树洼村党支部书记张洪,监委会委员、环保专干张栓年不能认真履行干部职责,明知经营违法却因碍于经济纠纷等多种原因,拆除不到位,造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被动。经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槐树洼村支部书记张洪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槐树洼村监委委员、环保专干张栓年党内警告处理。

责任单位:会兴街道    责任人:刘伟元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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