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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07 16:19     字体:

截止2018年11月5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单位环境信访件1件,现将第12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三门峡D20181104022

 

湖滨区

群众反映三门峡市湖滨区戴卡轮毂有限公司刺鼻异味,大气污染的情况不属实。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但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排放标准。

不属实

督促相关单位与周边群众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周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将企业环境治理成效告知群众,消除信访人的疑虑,取得他们的理解。

环境执法人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监督该公司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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