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栏目 >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 > 内容

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07 09:46     字体:

截止2018年11月5日24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前进街道单位环境信访件7件,现将第11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第11批第D2018110300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湖滨区和平路老干部院内暖气改造施工,作业时产生大量浓烟,施工队是否有环评,请求处理。

 

湖滨区前进街道

经调查,三门峡市和平路老干部家属院正在进行热力管网改造,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工人用冷水对焊接点进行降温。转办件反馈问题中的浓烟,实际上是施工中产生的水蒸气,水蒸汽不会造成大气污染,已得到大多数居民谅解。

前进街道咨询环保部门,该工程没有污染源,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情况不属实

前进街道要求施工队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开展作业。同时,做好宣传工作,以免给群众带来困扰,切实把政府惠民工程建设好。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