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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06 11:29     字体:

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1月3日12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磁钟乡人民政府单位环境信访件 1 件,现将第 10 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下步措施

备注

1

受理编号第10批第D20181102035号转办件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群众反映的湖滨区磁钟乡南鹿坡村无名化工厂,每天夜晚散发刺鼻异味。

 

三门峡市湖滨区

磁钟乡

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磁钟乡工作人员于11月3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厂厂区无人值守,现场未发现其生产迹象,也未发现刺鼻异味问题。

 

不属实

1、加大对该厂的检查力度,确保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2、于12月15日前,磁钟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该厂予以取缔。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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